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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齐心鲁力·e法治网”网络普法 微短剧共创行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年04月30日 10:31    点击:[]

各单位:

接烟台市委网信办《关于开展“齐心鲁力·e法治网”网络普法微短剧共创行动的通知》,为引导广大网民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,省委网信办主办“齐心鲁力·e法治网”网络普法微短剧共创行动,现结合学校具体情况,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名称

“齐心鲁力·e法治网”网络普法微短剧共创行动

二、内容要求

以“齐心鲁力·e法治网”为主题,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,通过创意征集、择优拍摄、宣传推广的共创形式,汇聚优秀创作力量,围绕网络信息内容、网络安全、网络数据安全、个人信息保护等网络执法领域热点问题,打造一批“接地气、有温度、能破圈”的网络普法微短剧,集中展现在深化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中取得的实践成果和卓越成效。各单位提报的创意方案要紧扣网络法治宣传主题,内容可涵盖互联网法律法规解读、网络法治案例剖析、法治文化传播等方向,鼓励融入地方法治文化元素或地方特色,着力提升网络普法质效。请各单位广泛发动、积极参与。若优秀方案入选,省委网信办负责拍摄录制视频并予以相应的政策支持。

三、提报形式

请仔细阅读填写《网络普法微短剧创意方案提报表》(见附件1),2026525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ytwxb6789119@yt.shandong.cn,并抄送一份材料到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邮箱netsec@ytu.edu.cn备案(以下简称“网信中心”)。

网信中心联系人:万红波,联系电话:690267462674)。

四、作品评选

该活动主办方后续将邀请由网信、法治、宣传、影视创作等领域专家组成的评审团队,围绕主题导向、法律合规、创意表达、传播价值等维度对各单位提报的创意方案进行评审选优,评出12个优秀方案进行微短剧的创作拍摄,最终的微短剧共创作品统一进行线上、线下宣传推介。

五、权责声明

()创意方案内容须合法合规,主办方有权取消违规方案评选资格;

()参与共创行动单位须保证创意方案原创性,侵权责任自负;

()微短剧共创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,主办方有权进行二次创作与传播;

()本次共创行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。


附件: 1.网络普法微短剧创意方案提报表

        2.原创与合规承诺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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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429日